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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公办普通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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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介绍: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于2000年8月26日正式宣布成立。她的前身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族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等5个硕士点。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7名,硕士研究生171名,本科生860名;高中起点本科班学生33名;在职研究生学力班学生76名。目前法学院在北京市朝阳区和房山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长期实习基地。
   中央民族大学法律专业从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隶属于政治系,是全国设立较早的法学专业之一。1986年,中央民族大学院系调整,原政治系一分为三成立了法律系。自1986年以来,先后有庚以泰、崔洪夫、黎燕等知名法律专家担任过法律系主任。2000年法学院成立时,设法学、法学与英语双学士、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行政学、政治学五个专业,院长是宋才发教授。2003年学校成立管理学院,行政学、政治学两个专业转入管理学院。现任法学院院长是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徐中起教授。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中央民族大学法律专业已经在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学科和学科点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不同民族教员组成的具有较高教学和研究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授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名),副教授11名,讲师20名,教学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8名。有博士学位的11名,在读博士生3名,有硕士学位的18名。另外,还从校外聘请了8位专家组织"985"工程项目团队。他们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等领域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已经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博士生教育等多层次办学体系。现设有民族法学博士点,徐中起、李鸣教授任博士生导师。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坚持教学改革,努力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认真办好法学本科生培养工作,使毕业生成为掌握较高层次的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行政等工作的能力,具有成为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律师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素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试办了法学与英语、法学与经济学双学位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兼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熟练的英语应用水平和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经济学基础,能广泛适用于多领域多部门涉及法律事务实用型专门人才。 法学院在教学中历来强调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基本办学目标。校内教学环节中,学校建设了能够容纳一百余人的仲裁庭和能够容纳二百余的模拟法庭,用于学生实践教学。校外法学院与北京市部分区县政法部门有较好的经常性联系,也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部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开展学生实习活动。法学院与民族地区政法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单位在学生实习、推荐就业和开展实务讲座方面给予了法学院大力的支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设立了法学图书资料室。现有八千余册法学图书。其中,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捐赠了一千余册台湾版的法律图书和期刊,还有法学类专业期刊45种。建立了两个"电子阅览室",共有50余台联网电脑,校园网上安装了包括建国以来所有法律法规和重要案例的数据库,学生可以随时联网查阅我国的全部法律法规和重要案例。可以浏览国际网和迅速地查询信息,使法学院的学生与世界法律发展同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在承担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撰写了大量学术专著和论文。法学院教师累计发表论文585篇,出版法学著作和教材168部。仅最近两年出版著作和教材16部,发表论文63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了39篇。法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了4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主要有:徐中起教授主持的与挪威大学法学院合作的国际合作课题"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和中国法学会课题"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熊文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黎燕教授主持的海峡两岸合作项目《西部欠发达地区振兴经济法律问题研究》;苏钦副教授参加的国家"十五"社科基金研究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雷明光副教授主持的中美合作项目《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等。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在国际交流方面也迅速地发展。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与韩国、加拿大、法国、挪威等不同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境外的法学院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电话:(010)6893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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