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机构。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1988年成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国家法官学院在全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龙头和主导作用。目前,学院在全国有正式分院23个(河南、黑龙江、上海、天津、山东、四川、内蒙古、广西、广东、甘肃、北京、江苏、重庆、云南、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陕西、青海、河北、浙江分院和西安-分院),筹备分院10个(湖南、安徽、山西、湖北、贵州、福建、海南、江西、宁夏、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学院正在逐步加大对分院法官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整合各分院法官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逐步构建全国法官培训一体化的总体格局。同时,国家法官学院也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成人高等法律院校,举办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学本、专科高等学历教育。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的研究基地。学院经常邀请国内外理论研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专家召开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实务性的各类学术交流和司法专题研讨会,学院的应用法学研究工作一贯坚持面向审判实践、面向司法改革、面向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取得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学院成立了法律政策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心、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审判实务问题研究中心。由学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法律适用》刊物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 1992年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创办的大型案例系列丛书《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已出版了18套,对反映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指导审判实践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国内唯一在海外发行的英文版案例丛书,被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图书馆及大学图书馆收藏,享有很高的声誉。从1989年开始举办的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已成为法院系统理论研究的一个品牌。学院举办的"0官论坛"和"高级法官论坛"也为全国高级法官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学院还出版了一系列符合法官培训特点,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性的法官培训教材,例如,《全国基层法院法官培训教材》、《预备法官培训教材》、《司法警务教材》,目前,正在编写高级法官案例教学全国-材《案例教材》丛书,全书共25册。
国家法官学院还承担着架起国内外司法交流合作桥梁的使命。目前,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广泛而深刻的合作关系;同时还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等地方法院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在对外交流方面,学院与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蒙古国等国开展了广泛的司法培训合作项目,主要形式有:外派参训法官与学员;培训蒙古国法官;合作举办培训班;邀请国外法官和专家前来授课和参加国际研讨会等等。通过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了法官教育培训渠道,开阔了学术研究视野,丰富了教育培训和审判实务研究的内容,发挥了各类资源优势,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